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宁夏银川:光伏鱼菜共生种养 让农业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中新网银川1月10日电 (记者 李佩珊)正值寒冬,但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的光伏鱼菜公园内,光伏板架在棚顶,大棚池塘里的鱼自由戏水欢游,一侧采用浮板新技术种植的芹菜和小白菜鲜嫩葱郁。
“这种新模式种养,不仅解决了园区的用电,剩余的电还能卖给国家电网。今天一个光伏大棚就能产生45度电,一个厂房500度电,这些都是收益。”宁夏益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小龙说,“我们现在是1个兆瓦的农光互补发电系统,可实现夏季日发电量3000度、冬季日发电量1800度,年发电量达到80万度,除满足园区自身生产运行用电50万度需求外,每年可实现30万度上网收益,可增收10万元以上。”
光伏鱼菜共生种养模式。 李嘉伟 摄据介绍,“光伏鱼菜共生”模式是一种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经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又可作为养殖水返回。同时,该模式可利用大棚顶部铺设光伏组件,推动农机与能源完美结合,既解决农业设施用电,又可提供清洁能源,实现“一棚两用”“农光互补”。
光伏鱼菜公园光伏大棚占地面积2400平米,配套温室3000平米,系统采用闭环与开环双系统生产模式,夏季以养殖鱼菜共生系统,冬季以室内垂钓鱼菜共生循环为主,可进行鱼菜双收周年生产。大棚采光面采用汉能光伏板发电系统,通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为系统中曝气泵、循环水泵、补光照明灯、温室卷帘机、环流风机等耗电设备提供电力。鱼池废水通过鱼菜共生系统过滤、吸收、净化后循环回到鱼池。实现了水资源高效利用、三产融合的绿色生态循环生产模式。
光伏鱼菜共生种养模式。 李嘉伟 摄近年来,兴庆区依托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渔业产业扶持政策,率先争取财政支农和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完成标准化池塘改造6330亩,实施标准化池塘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不断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
“通过鱼菜共生、‘光伏+’等建设项目,农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价值链进一步延伸。有机蔬菜年产值20万元以上,淡水鱼年产值60万元以上,光伏发电年产值40万元。基地总产值300万元,年实现纯利润100万元。”薛小龙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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